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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践周活动(一)--实务大课堂
发布日期:2024-07-12阅读量:

202478日下午,我院在西学楼北0904会议室举行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践周系列活动之实务大课堂。此次实务课程,学院特邀请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周鹏飞法官担任主讲人,讲授刑事审判的一般思路。活动由我院副院长崔玲玲主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雷勇、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张福晋以及我院2023级本科生法学1班、2班及知识产权班的班主任和2023级全体本科生参加活动。

崔玲玲副院长首先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院教学实践周活动的支持表示了感谢,对前来参加此次教学实践周活动的领导、实务导师表示了欢迎。她指出,教学实践周活动是我校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对我院本科生而言,尤为重要。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学习过程中需要特别重视理论结合实践。每学期末的教学实践周活动与第四学期末的见习活动、第八学期的毕业实习活动有机构成了我院本科生的专业实践活动体系,希望各位同学重视教学实践周活动,认真聆听今天实务专家讲授的课程。

随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周鹏飞法官开始讲授刑事审判的一般思路。周法官从强化四种意识”“办好三类案件”“抓住两个环节”“达成一个目标四个维度,结合他办理的真实案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刑事审判的一般思路。课程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具体案例的审判实践,阐释刑事审判强化政治敏感意识、社会风险意识、化解矛盾意识、裁判身份意识的实践经验;第二部分,通过具体案例的审判实践,阐释刑事审判中办好重大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常见多发型案件需要考虑的问题和具体的实践的方式方法;第三部分,通过具体案例的审判实践,从开好庭审、写好判决两个方面阐释刑事审判应当抓好的两个环节问题;第四部分,通过具体案例的审判实践,从坚持严格司法,反对机械司法、将专业判断与常识判断相结合、重视发挥裁判的社会引领功能三个方面阐释刑事审判应当达成的目标。周法官最后寄语同学们,要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胸怀,坚持心上磨、事上练、致良知的行为准则,以无我的心态,做利他之事,努力让公平正义之光洒满人间。课程讲授结束之后,周法官与同学们互动交流,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最后,2023级本科生班主任李国华博士分享了自己的听课感想。他说到,周法官的分享内容极为丰富,紧密围绕强化四种意识”“办好三类案件”“抓住两个环节”“达成一个目标这四个核心方面展开,不仅深入探讨了诉讼程序与刑事证据的运用,还广泛涉及了实体法律问题的处理。在分享思路上,周法官在每一部分都一以贯之地结合了真实案例、个人工作体会以及办案时需综合考虑的多重因素,这种深入浅出的方式令人印象深刻。李老师进一步指出,周法官的精彩分享为我们带来了至少两方面的深刻启示:一是要增强对司法实务的观察力,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二是要深入研习法律解释方法,以提高我们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教学实践周活动在我校本科教学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有效促进了学生在理论学习过程中紧密结合实践,全面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本次实务专家的课程不仅具备理论上的前瞻性和高度,而且紧密贴合司法实践,具有极强的实用性这极大地拓宽了学生们对刑事审判、法官职业以及人民法院职能的认知与理解,有效激发了广大学子努力学习、积极投身于法治建设的坚定信念与决心。未来,学院将持续重视教学实践周活动的开展,不断提升本科生的专业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