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由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大学一带一路税法研究中心、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西北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承办的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税法热点问题分享在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召开。本次年会主题为“房地产税法律制度构建与案例研讨”。西北大学“一带一路”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四海资讯全讯新2教授王鸿貌,侯欢老师以及赵田田硕士生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
在房地产税法律制度构建研讨阶段,学院侯欢博士以《房地产税法建构的目标选择与规则设计》为题发表了演讲。侯博士从房地产税的含义入手,对房地产税的建构目标、原则以及具体规则设计等三方面进行了论述。
侯欢博士在陕西省财税法学研究会上发言
在自由讨论阶段,学院王鸿貌教授针对研讨的案例,围绕两个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一是如果受让方是善意取得,这种判决是否合理?二是交税应基于转让行为,而转让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是自担风险,且该案超过3年时效,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征税?
王鸿貌教授在陕西省财税法学研究会上发言
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集体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