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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西安报业传媒集团签署传媒产业版权保护与运营平台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1-09-01阅读量:

8月31日上午,我校与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成功举办。校长郭立宏,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党委书记、董事长兼社长张哲,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副社长张更武出席签约仪式。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党委办公室、编委办公室、全媒体指挥中心、西安发布编辑部、经营管理办公室、报星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与西北大学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处长崔延力、四海资讯全讯新2党委书记李一凡、四海资讯全讯新2院长王思锋、副院长邱洪华、成剑等参加了仪式。仪式由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党委副书记缑发世主持。

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随着融媒体时代的迅猛发展,新闻作品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愈演愈烈,侵权品类和侵权范围越来越广,维权之路遇到许多新问题和新困难。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双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促进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面推进校企知识产权产学研融合发展、长期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将围绕技术、版权、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利用传媒产业版权保护与运营平台,引领和推动传媒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工作。

郭立宏表示,西北大学知识产权教育起步早、基础厚、实力强,是我国西北地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对外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已成为西北地区规模较大、特色鲜明、颇具影响的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基地。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作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媒体和具有地域特色的综合性大型文化传媒集团,拥有强大的社会资源和广泛的影响力。双方将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产学研融合发展,共同探索传媒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携手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依托此次签约,西北大学将充分发挥在知识产权学术研究的优势,加强与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的合作交流,通过优势互补,从政策、资源、制度等方面持续加强校企合作,为传媒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积累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开展科学研究提供素材和样本。

张哲表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产业化运营和维护工作,是当下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深化媒体融合改革过程中亟待推动的工作。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提高采编人员版权意识,充分调动内容生产人员的创作积极性,积极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才能够有效地促进新闻原创内容的生产。此次签约既有利于西北大学知识产权教育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又更进一步提高了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识,是推动媒体产权版权产业化的有力探索。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充分调动集团全媒体的各方资源,发挥传播优势和社会动员优势,与西北大学加强互动交流,在更宽广的领域、更深层次谋划务实合作,促进发展共赢。

仪式上,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张更武与西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为“传媒产业版权保护与运营平台”、“'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大讲堂”、“西北大学卓越知识产权人才实践教学基地”揭牌。